20多年前我把房子卖了,当时没有签合同过户,现在那个房子的名字都是我,
房子是谁在居住?
房子没过户,名字还是你的,但买卖事实存在,想反悔要回房子很难。对方可能会起诉要求过户,建议协商解决,适当给予补偿,不然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需要协商解决的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解决, 虽然没有过户,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应以书面合同为准,并办理过户登记。你虽未签合同和过户,但若已实际交付房屋且对方支付了房款,视为合同成立。20多年后主张要回房屋,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建议与现居住者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房屋归属。
可以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