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你好,我的姑姑家在延吉,我小弟的名下有一房产。
1)在2010年的3月份时他经他的朋友A介绍和王秀杰签订借款押房协议(公证处公正的,借11万3个月不还房子归借款方),但是借款当日取现金时王秀杰称媳妇不同意借款,故没有借到钱,也没有拿回来公证的协议。
2)后来又经朋友B介绍和夏先生借钱,也签订借款押房协议(没有公证的但房照给了夏先生,借11万3个月不还房子归借款方),借款当日拿现金11万,当时就给夏先生3个月利息1万,拿走10万。
3)现房已经更名为刘先生的,刘先生在夏先生手里买的房子卖房房主栏是王秀杰替签的字(据小弟说 介绍人朋友A和朋友B是认识的,可是王秀杰和夏先生并不认识) 但卖房时夏先生找王秀杰签的字?
我想问王秀杰有资格签字吗?法律上承认他签的字吗? 我们有怀疑我小弟上当,被他们骗了? 在这种情况下,打官司我们会赢吗?
PS:我小弟是成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n678……(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8-01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