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报名一个学习班,报名的是A课程,但是当时有活动,报名A课程,赠送B
这是可以提出的,详细来询。
通常可协商退费,因已享受部分 B 课程。协商时应考虑未参加 A 课程等因素,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无固定标准,双方尽量合理协商。
可以提出
能否全额退费取决于合同条款。若合同未明确A课程为必修,且B课程为赠送,可能主张全额退费。若合同规定A课程为必修,未参加可能影响退费。协商退费时,可依据实际未享受服务比例主张,通常可争取50%-70%的退费比例。具体需根据合同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并且提交工资关系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