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交通案件,2007年当时小,对方驾驶摩托了酒驾逃逸,我父亲骑自
判决是否合理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现在想重新诉讼难度较大,除非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可尝试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看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争取。
时间久远,建议带上材料面询律师。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2007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及酒驾逃逸,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刑事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酒驾逃逸致人死亡的,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关于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等因素进行计算。
至于您提到的判决是否合理,这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认为判决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再审。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此,如果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即使认为判决有问题,也可能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申诉或再审。
可以依法维权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