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卖手机,收了人家3.5万元货款,没发货。弄了个虚假点
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但他已认错并还款,可视为从轻情节。建议积极与报案人协商,取得谅解,同时尽快还清欠款,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仅从目前描述看,有构成诈骗罪的可能。你朋友收货款不发货还弄虚假单号,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若其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货款的目的,就构成诈骗罪。但他后续还款并写欠条,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最终是否定罪由法院根据全案证据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结合您朋友的情况,他收取了货款但没有发货,并提供了虚假的点单号,这一行为初步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然而,考虑到您朋友已经认错、还款,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剩余款项,这些行为可能会在司法审判中被视为积极的补救措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最终的定罪量刑。
需要处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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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诈骗的可能性比较高
涉嫌犯罪的,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来处理的
你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确实属于诈骗的哦。
需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主观目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判断是否构成诈骗
涉嫌诈骗。
会有相应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