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以下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以下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父亲于2012年2月16日早晨因下楼不慎摔跤造成双手摔伤。于当天上午住进农四师医院拍片,由谢跃杰医生分管,在手术之前谢跃杰医生给我们谈话说双手桡骨粉碎性骨折,必须手术治疗,否则双手要残废,我们同意手术治疗,谢医生说手术必须买两盒人造骨自费,要自己到师医院门诊个人购买。我们买了两盒人造骨,共计5460元整,谢医生还和我们协商钢板的问题,说用国产钢板便宜,但质量差,可能术后3,5年要取出来。进口的贵一些,但是老爷子年龄近70岁。用进口的10年,20年,不用再取。老爷子也少受一次罪。我们也同意用进口的。手术是谢医生带一个实习生做的。
手术于2012年2月22日做左手,2012年2月24日做右手,术后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不能动,右手5个手指都不能动。左右手腕不能动。一直疼痛,麻木。我们在住院期间问过谢医生说要多锻炼慢慢恢复,于2012年3月12日出院,谢医生让我父亲于4月12日,一个月到门诊找冒医生复查,我带父亲于4月12日来农四师医院拍片复查,冒医生看完片子说骨头长的不是很好,我父亲也说双手一直疼痛麻木。冒医生说要多加强锻炼会好的。让我父亲3个月之后再来复查。我们于2012年9月18日到解放军第11医院拍片复查,门诊医生看片后又看双手,父亲给医生说双手腕疼痛,手麻木,医生建议我父亲在骨头长好后,把双手钢板取出会好一些,疼痛也会减轻。当天我们又拿着片子到农四师骨医科,找严主任看片子,父亲也说了双手的情况,严主任看完说再长长,回复一下,如果不行也说把双手钢板取出会好一些,双手功能恢复也会好一些。我父亲于2012年3月12日出院,到2012年10期间吃的是力美松,迈之灵。效果不是很好。给谢医生打电话说明情况后,谢医生让我父亲该用尼美舒利胶囊,从2012年11月,一直使用至2013年3月。
2012年2月24日,在这期间右手桡骨内的钢板一直在活动。2013年3月4日,在农四师医院住院期间,余医生看过,严主任看过,冒副主任看过,徐玉生总主任看过。
我带父亲2013年3月4日再次住进农四师医院这次分给余医生主管3月5日,我父亲拍了CT和x光片,余医生看后说这要给严主任看完后再决定手术取出钢板。严主任看完后说问题有些严重,要开一个科室会议讨论后决定,会后我去找过严主任,说初步讨论结果是取出钢板有一个骨头还没有接上,需要钉一根钢钉固定,说双手腕劲可能有些粘连,双手腕疼痛是应为术后创伤性关节炎造成的,还要等骨科总主任来决定。而后手术定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手术取出钢板,手术是严主任,冒副主任,余医生。援疆专家一起做的手术,手术后我问过严主任,说双手腕劲粘连已经分开双手腕内也处理了一下没有接上的骨头没有钉刚钉说骨头已经长好了。不必再做处理手术后我父亲双腕还是疼痛,只能轻微活动,双手大拇指,食指,中指,和手心还是麻木,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k324……(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3-05-25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