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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10月22日傍晚5时左右,我将车停靠路边,有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了

10月22日傍晚5时左右,我将车停靠路边,有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了 10月22日傍晚5时左右,我将车停靠路边,有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了我的车,当时他就骑车走了,我也没有报案。今日接到交警大队的电话,说我撞了人。已经时隔5日,明早传我去交警大队。我想询问一下,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种事后纠纷。面对交警我应该如何应对,相应的处罚可以找保险公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50129Mp(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25-01-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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