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个自然人购买公司,原公司股东是一个企业性质,无实缴资本,但有借
这种情况最好做补充协议明确债务清偿期限,以免日后产生纠纷。若原公司未按时处理债务,可能会给新股东带来麻烦,补充协议能更好保障双方权益。
可以直接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 只能依法维权, 联系我, 帮你处理, 详细解答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书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看具体证据处理
这种情况补充协议不是必需,但补充协议能让债权债务处理更明晰。虽原合同约定债权债务归原公司,可没清偿期限,易引发争议,比如不知何时能彻底解决债务风险。若想保障自身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时间节点,签订补充协议是较好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