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伤害赔偿问题
你好,这个问题争议较大,关键是法律存在漏洞,根据有关法律回复如下:
1、工人受伤,如果是你朋友雇佣,工资由你朋友发放,和房东没有关系,你朋友做为雇主,依照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工本身有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你朋友责任;
2、你朋友和房主之间,根据你的叙述,属于承揽关系,依照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问题的关键在于,定作人选任没有建筑资质的建筑队,是否有过失;——也就说,农村建民房,是否需要有资质的建筑队?由于农村住房不适用《建筑法》的相关资质规定,但是,《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2层(含2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4、所以,根据该二十一条的规定,是可以让房产承担一定责任的。
房主、雇主及工人三方均应承担责任
房主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可能要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房主一般不承担责任。
你好,对方没有资质,可以要求承包方和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请采纳。。
你好,房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房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