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信调查
落水失踪同伴应负什么责任
落水失踪同伴应负什么责任 关于李周杰溺水失踪案件的陈述
2013年5月12日中午11点左右,李海阳(李家坡村人),李强(赵村人)骑摩托车来到李周杰(李家坡村人)家,约李周杰一块骑摩托去洽川玩,下午约两点左右进入太里附近黄河河道里玩水,半个小时以后,李周杰失踪。
随后李海阳、李强二人在未进行任何施救措施的情况下,带上李周杰的衣物沿河道上行二百多米,伪造了一个事发现场。其间,有周围群众目睹二人低埋头不语,离开现场。
据目击者说下午五点多,李海阳、李强二人回到村里。
下午七点半李周杰的姐姐李敏玲接到李强打来的电话,说李周杰在黄河玩水时不慎落水,他正在找附近村民准备打捞(此系谎言),李敏玲立即打电话给小姨秦金花,姨夫马上开车叫上李敏玲的表哥从合阳县城出发赶往李家坡,边走边打电话让李周杰的父亲李茂普到村口,接着三人驱车直奔太里村方向。一路上电话联系,李强说他在出事点等着,三人到达太里村大约在晚上八点半。这时打电话,李强说不清自己在哪,只说他地方不熟,然后就挂断了,再打,又不接,然后又关机。这时闻讯赶到太里村口的亲戚已有六七个,急得团团转,不知出事地点在哪儿。十几分钟后李敏玲打来电话,说那两个娃已回到家里,黄河岸边的亲戚们强压心中的怒火,打电话让几个村里人催他们下来,终于在晚10点55分,李强及其父亲李现子骑摩托来到太里湾。众人随着李强的引导,沿河道中间的滩地,步行200多米,走到深水边再也不能前行,由于夜深天黑,大家只得放弃救援。
走上河岸,大家看到李周杰的衣服及运动鞋装在一个破塑料袋里,摩托车放在10米以外,大家问李强是怎么回事,李强说(与第一次口供意思相同):我们让周周(李周杰)和我们一起捉螃蟹,他说捉螃蟹没意思,然后他就就下水了,我跟阳阳(李海阳)去别的地方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俩回来看见周围的衣服在哪儿,没见他人,我们也没在意。又去了沙厂玩了一会儿,回来还是不见。我们立刻找来附近村民帮忙,顺着沙滩上的足迹寻找,村民说,肯定走到大河里去了。李强这些话说得绘声绘色词句流利,让人感觉不到有一丝破绽。
当问他为什么已回到家里还说在找人打捞,李强吱吱唔唔,不能答复。
夜幕中的水流声伴着呼呼的凉风,把不祥之兆带到大家心里,一个个望着茫茫黄河水显得无可奈何,只得带上孩子上的衣服,骑上摩托车返回李家坡村。回家后大家感到事有蹊跷,立即报警,然后按照公安局的安排,分为两路,一路去城关派出所,一路去洽川派出所。城关所问明情况后,立即联系李海阳、李强,去洽川所协助调查,早上五点钟,李海阳、李强父子四人由李周杰的姐夫小强带领来到洽川派出所接受调查。
早上七点半,李海阳、李强领着公安干警及李周杰的亲属来到出事现场(此处为伪造现场),干警们立即找到住在南边二三百米的船夫安排打捞,船夫老申听说出事,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昨天2点多,他正在午休,朋友金续进来说,刚才三个娃去下河,只回来两个,其中一个还抱着几件衣服,会不会是把一个掉下去了,老申说,别胡说,把人都掉下去了,还能悄悄地走回去?听了老申的话,大家才知道,李强二人伪造了现场并一直在说谎。洽川派出所的民警们接着把李强二人带回重新录了口供。大致意思是:李强没下水,李海阳跟李周杰下水玩,周周在前面,李海阳在后面,突然水到了李海阳的脖子跟前,李强伸手去拉,终于很费劲地拉上来,再去拉周周时,已经够不着,就眼看着他被水冲走,沉了下去。
一个鲜活的生命在消失后的18个小时,没有一个亲属知道真实的出事地点(假如李强、李海阳二人第二次说的是真话)。
打捞工作在紧张的进行,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一天,两天,大家想到了所有存在的可能,依然没有发现一点迹象。尽管如此,人们还是不愿放弃,啃着麻花方便面,任凭黄河的风吹,头顶的日晒。亲属们一边打捞,心里充满了疑问。
第二次口供说的是不是真话,前后两次口供大相径庭,为什么?
三个孩子都已成年,一个落水,其它二人没有呼救,为什么?
当事人拿走落水孩子的衣服,在二百米外,伪造事发现场,为什么?
电话里说自己在附近求救,实际上已回家,为什么?
五点钟就回到家,七点多打电话说孩子落水,回到家这么久才打电话,为什么?
在第二天船夫说出真相关前,一口咬定出事点在伪造点,为什么?
出事后在李强给遇难者亲属打电话之前,李海洋的父亲没有到近在隔壁的李周杰家,却去了邻村的李强家(有证据),为什么?
面对这一连串的为什么,大家认为李强二人有不可告人的隐情,耽搁了救援时间,迷惑了求援视线,设置了救援障碍,欺骗了救援亲属及公安人员。
截止5月23日(出事后第十三天)没有一丝打捞结果。据亲属们调查,李海阳曾借李周杰数百元现金,李周杰多次讨要未果。综合所述,大家认为李强、李海阳二人有谋杀动机,和作案嫌疑,请求公安机关明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真诚的我A(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3-05-25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