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简单咨询

律师朋友您好,自我介绍下,本人16周岁,今年9月底加入了一家传媒公司

律师朋友您好,自我介绍下,本人16周岁,今年9月底加入了一家传媒公司 律师朋友您好,自我介绍下,本人16周岁,今年9月底加入了一家传媒公司,就是电影院,干了将近2个月,11月22日辞职,没有合同,还加班不给加班费现象,并且还恶意占用员工个人时间,加班强制性,不给加班费,不加班就威胁罚款30,不给就10倍罚款,一天还不到90块钱,干9小时,前两天辞职领导允许我走人了,也全程录音了,跟我说本月15号发工资,请问如果不给结算工资,或者克扣工资违法吗?违反了那条法律规定,我报警是否可以要回工资,领导利用自己职位仗势欺人,要求拿私人快递以及外卖,跑腿是否合理?并且从未培训过员工,错误了就让员工背锅等行为是否合法?要求不是本工作的职责,比如保洁的事情也要管,如果报警能拘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2050144NL(山西)
提问时间:2024-12-12 21: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