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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一月十三号被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判了判二缓三,我应在十一月二十五号到社区矫正报道

我十一月十三号被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判了判二缓三,我应在十一月二十五号到社区矫正报道 我十一月十三号被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判了判二缓三,我应在十一月二十五号到社区矫正报道,当时法院问我想在哪社区矫正,我自己选的罗庄社区矫正中心,我去了罗庄社区矫正中心后工作人员以我判决书上现居于兰山和各种理由,把我的文书退回了法院,以后我和法院沟通之后,我去了兰山社区矫正中心咨询,但是兰山社区矫正中心人员以我证明不了我在兰山工作、居住和我的直系亲属在罗庄居住的理由不接受我,我在兰山工作期间没有劳务合同,也没有租房合同,也不让我在兰山社区矫正。我本十一月二十五入矫,现在十二月三号了,通知说上面标明没在规定时间内报道的,将予以撤销缓刑。我在生活了十九年的罗庄户籍地也不接收我,法院让我自己给社区矫正沟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2412032JM(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24-12-0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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