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向亲戚借了二十万作为经营饭店的本钱,在此期间,饭店的营业执照
可以的。
这笔债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饭店,且饭店的营业执照和收款账户都是你老婆所得,可以认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因此应共同承担。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借的债务一般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借。由于借款用于经营饭店,且饭店的营业执照和收款账户在您妻子名下,您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借款用途、双方的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立场。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属于共同债务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用于共同经营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可以直接主张的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属于共同债务,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起诉立案,依法维权
需要核实解决的
你好,这个也是可以的啊。
现在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
属于共同债务
要结合证据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