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关于沛县王洪峰城市花园房产被无端撤销“两证”的情况
关于沛县王洪峰城市花园房产被无端撤销“两证”的情况 王洪峰,徐州市沛县人,于2009年购买到位于县城的城市花园小区面积约4500平方米的“半地下储藏室”。
购买以上房产时,王洪峰和开发商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买方按时支付了房款,卖方开具有发票,并依法在房产、土地部门登记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拥有合法产权。
2012年底,王洪峰打算将以上“半地下储藏室”转让出售,并先后和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愿意优先、优惠转让给城市花园的其他业主,对一些长期违法侵占他人房屋的业主进行了劝离。
在这一过程中,少部分违法侵占户不愿意从所侵占房屋中搬出并肆意漫骂、造谣生事,忩恿业主委员会制造声势,歪曲事实,把拥有合法“规划建筑许可和所有权”的房产编造成“违法建筑”。
个别在职的和已退休的副县长,不顾纪律和干部形象,仅以一已之利,也跟着起哄闹事,并利用职务方便以虚假的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毫无事实根据的对房产合法拥有人王洪峰进行诽谤,对其人其事进行抹黑诬陷,致使相关房产被认定为 “违章建筑”, 房产证被无端吊销,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将情况作以上的汇总,请相关领导可以从中给予协调,可以把这件明显“违规违法”事情,在不良影响最小的前提下给以妥善解决,行为,维护王洪峰的合法权益。
沛县王洪峰
电话:18952229987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xmywh……(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05-24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