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爷爷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由你父亲和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由你母亲先分割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和你姐姐共同继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我爷爷的房产我妈妈没有继承权么?她赡养爷爷到去世。
回答:你母亲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尽到赡养义务的话,可以适当分些财产。
追问:可是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样母亲还是没有继承权?
回答:在你父亲过世后一直由你母亲赡养老人吗?这样的话是有继承权的。
追问:爷爷比父亲先去世一年。
回答:那样就不符合丧偶儿媳的标准了,应当不具有继承权,但可以适当分一些。
追问:这栋房子是199几年的时候当初集体转个人时候,我妈用她嫁妆钱买回来的,只是因为房主是我爷爷问题未改房主,没有书面证据,只有几个人证,然后现在还要给别人继承权?难道没有办法么?
回答:不管这房子的来历怎样,现在只能根据房产证确定产权。但是你们家对你爷爷的赡养尽到的义务最大,在分割遗产时你们可以可以多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分割还要看你们双方的证据,根据法定的继承权来继承。
追问:好吧,我知道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