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辞职报告一个月公司不让走 说要找到替换的人 找不到就算是自动离职不
可以仲裁的
你好,有需要发资料给我看,告诉你怎么处理可以联系我。
提前通知就可以了,辞职是权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雇主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处理。若公司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找到替代人选,员工可以按辞职生效,继续工作不应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得以此理由拒绝支付工资。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与公司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可以要求赔偿的,联系我, 详细解答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若公司拒绝办理相关辞职手续,则可以考虑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3、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程序予以处理。
可以劳动仲裁的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