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公公、婆婆出钱盖的,但房产证写的是太奶奶的名字
可以起诉处理的
可以起诉
你好,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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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可以直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可以选一
友好协商解决为好
无论是哪一种,建议都收集证据,可以拿着遗嘱及相关证据去公证处尝试着办理公证过户。
遗赠是指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在接受遗赠时,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以下是表示接受遗赠的方法:
书面形式:受遗赠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遗赠人或其他继承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意愿。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只要能够证明受遗赠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明确的接受表示即可2。
口头形式:受遗赠人也可以通过口头形式向遗赠人或其他继承人表达接受遗赠的意愿。口头表示应当在见证人面前作出,以增加表示的法律效力1。
实际行动:受遗赠人可以通过实际行动来表明接受遗赠,例如实际占有或管理遗赠财产。这种情况下,受遗赠人的行为本身就可以被视为接受遗赠的表示9。
公证手续:受遗赠人还可以通过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手续来确认其合法权益。这种方式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避免未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