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拿刀捅人是否属于刑事?
拿刀捅人是否属于刑事? 事情是这样:我们早上在店里,有个顾客开车来说自己前2个月在我们店装的DVD出问题,我叫我小工给他检查下,也拿新的DVD换上还是不响,小工就说了可能是他自己车上的喇叭有问题,那个人就开始骂我的小工,还要冲来打小工,我老公就马上回来了,那个人就拿刀一刀捅过来,当场就全是血,把我老公的手臂腋下最大的血管捅破,血是就喷的,身上地上车上到处是血,马上送去医院做了4个多小时的手术,到晚上手术才做好,医生手术出来就说命救回很好了,以后这手还不知道能不能恢复好,失血过多。当时我马上报了警。大理开发区的派出所的人来了把那人带走,晚上我老公手术出来不久,人还在昏迷中,派出所就打电话来说把那人放了,没经过我们签字什么的直接把人放了,还说派出所有内部的法医来鉴定过是轻微伤4,5天了派出所不问不管也不来做笔录,直到我们打电话给州公安局汇报了此事就马上来做笔录。后面医药费快没了打电话给派出所,派出所说这跟他们没关系,不管这事。请问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呢??难道派出所就这样办案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XL33(云南-大理)
提问时间:2013-05-24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