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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妈妈电动车三型,骑电动车在乡村道路行使,没有标志标线与个小汽车发生事

我妈妈电动车三型,骑电动车在乡村道路行使,没有标志标线与个小汽车发生事 我妈妈电动车三型,骑电动车在乡村道路行使,没有标志标线与个小汽车发生事故。我妈妈没有过中间线,在中间靠右边行使,机动车过了中间。请问这算谁的责任,交警说机动车次要责任,我妈妈主要责任。这样判合理吗。可以算双方都没有过错吗,算交通意外。处理。要是按照交警划分,医药费是全部报吗,其他误工费,是按比例分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4090417H(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24-09-04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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