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务合同事宜
关于劳务合同事宜 代父亲咨询个问题。现父亲已70岁,身体硬朗。目前作为临时工在给市环卫处存放物资大院守门,已经干了12年。未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现问题如下:
1、如单位因年龄等其他因素不让继续干,是否应有相应补偿?如有补偿,但对方不认,我们以何种方式追讨?
2、另外关于劳动合同部分,未签订,但实际已工作12年,因对方是政府事业部门,可否有按劳动法的连续多少年,签不签都已经视为正式工看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in20……(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3-05-23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