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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个事情,6月1日中午我骑行电动车跟一辆商务车相撞了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个事情,6月1日中午我骑行电动车跟一辆商务车相撞了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个事情,6月1日中午我骑行电动车跟一辆商务车相撞了,我是直行,商务车是左转弯,对方没有避让直行车,又是下雨天我也没刹住车撞上了,结果交警认定我跟商务车一人一半责任,当时交警说各修各车,对方也同意了,我也觉得没什么就同意了,后来对方不同意,认定书也签字了,我当时就跟交警说不同意事故认定,要重新认定,当天晚上交警打电话说我是不是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我说是,要求重新认定,约底三天双方去交警队处理,我是因为家里有事,第三天给交警队打电话说没时间回老家了,电话中我也要求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来就挂了电话,我也录了音,我想问下打电话要求复议是不是可以?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是不是已经违反交通法了,要是打电话复议不行过复议期,是起诉交通局还是商务车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24-06-1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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