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工作13年了,最近公司要求去异地办公,我不愿意去,请问一下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6条,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且您不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N+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 可以做仲裁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退回的
这是可以提出的,详细来询。
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解雇您,赔偿是2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