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恶意串通他人导致交易无效的责任追究
恶意串通他人导致交易无效的责任追究 甲某为同妻子乙离婚前转移财产,将名下房屋卖给小三,并在小三取得房产证后立刻进行转卖以获取实际收益,小三在隐瞒该房产来源背景的情况下,与丙签订购房合同并收取大半房款但尚未完成过户,期间甲以朋友身份同小三一起和丙进行交易,甚至完全替小三出面操作一些事项,丙不知该房产隐患及甲真实身份。乙获悉后立刻申请法院查封该房产并诉甲同小三交易属于恶意串通的无效交易,获得胜诉,被判小三将房过户回甲名下。
问题:在法院对于小三和甲恶意串通导致的交易无效的判决前提下,丙对甲有没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fcaro……(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5-23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