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故意找到家里把孩子给打了
对方故意找到家里把孩子给打了 事情的原因是前一天晚上、打人者曹(给朋友打车)、(是被害者的车)拉一个人到目的地被害人要40元、打车者给50元、中途要去一个屯接孩子,司机同意接孩子,到接孩子的岔道时天色以黑,接孩子的人说她不知道准确的地方了,司机说他也不知道,就这样没有到打车人的目的地就下车了 ,第二天打车人曹给司机电话很激动地说就是想打人问司机问什么没有把人给送到目的地(口舌)电话后来曹自己骑着摩托车来到司机家里在四季的家门前把司机给打了脑袋的右侧三角口子,当时大夫给缝了7--8针(凶器是1米多长的铁棒子直径10公分左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色大海(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08-01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