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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两人同时溺水身亡,厂家是否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吃包住)

两人同时溺水身亡,厂家是否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吃包住) 7月28晚10:00 本是去上班的  后因停电 厂家也未通知员工到厂里之后连个门卫都没有,随后就回租房处休息,并不像广告中说的有宿舍,就连所谓的包吃,也在发工资的时候扣除100块的伙食费。导致第二天本该是休息时间,扰乱正常作息。在本该休息的时间里去游泳。导致两人溺水身亡。溺水现场也没有警告 禁止游泳之类的告示牌。两人都是外地人 出事之后 厂方至今也未通知双方家长,并叫其它人带领工资 并把所有的招聘信息全部撕了,网上的招聘信息也全部删除。厂方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该付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贪塔拉斯(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8-01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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