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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带身份证宾馆嫖娼死亡,女方是宾馆老板所叫,事后宾馆老板只到了工商

男子未带身份证宾馆嫖娼死亡,女方是宾馆老板所叫,事后宾馆老板只到了工商 男子未带身份证宾馆嫖娼死亡,女方是宾馆老板所叫,事后宾馆老板只到了工商处罚,没有给与死者家属一定补偿。宾馆老板违规操作也是导致死者死亡的间接因素。律师说应该有一定补偿,且外省有过同样案件获得10万补偿,但这里宾馆不给与死者家属补偿因此死者家属告上法庭,但一审判无效驳回,所以请问宾馆老板是否应该给与死者家属一定经济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4031427X(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24-03-1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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