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此案件是民事案还是刑事案?他是否构成犯罪?母亲是否会得到赔偿?
此案件是民事案还是刑事案?他是否构成犯罪?母亲是否会得到赔偿? 2013年5月21日,我60岁的母亲在市场卖蔬菜,早晨6时左右,一中年男子前来买菜,先秤了一些没给钱,自己觉得不够,又秤了一些,并说前面秤的给过钱了,而和我母亲发生口角,并动手打了我母亲,我母亲倒地后围上来很多人(人们围观时他没打,围观群众都说没看到他打人)。我赶到后,围观人员说该男子已经走出10米远,我追过去将该人拽回,我转身看我妈,该人又走,再次被我拽回,我这时发现母亲手上的银镯子没了,围观人说被该男子抢去了,该人一听,便从兜里拿出镯子给我(镯子外观已经变形),并称是和我母亲发生口角而互相撕扯,掉在地上,他从地下捡的。我没要,警察来后,他又给警察也说是捡的,警察当时也没接,到公安局,他交给了警察。
我母亲被警察送往医院住院,警察分别找双方做笔录后,称该男子不承认打人,也不同意赔偿。因该男子找到在我母亲倒地后才前来围观的人当证人,证明他没打人(而他打我母亲的时间很短,当时没人围观,我母亲当时被打的迷糊了,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他打人,)。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这案件他应该赔偿吗?他说镯子是他捡的,为什么捡完不还给我的母亲?我去后已经在第一次拽回他时,向他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他为什么没交给我?他又为什么两次要走都没说镯子的事?为什么当围观人员说到镯子在他那里时,他才先后三次主动要交出镯子?他这种性质构不构成抢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qshh(黑龙江-伊春)
提问时间:2013-05-22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