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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问题(已出现小三)

离婚房产问题(已出现小三) 问题:可不可以因为出现了小三(电话已录音),提出离婚后此房产由女方所有,而不是一人一半?

陈述:男女均60岁左右,婚后在沈原有共同房产。11年卖掉,共同选择购买了另一期房(13年底竣工,14年办理房产证等)。夫妻近几年不和,未离。女目前在大连和儿子同住,一人全力帮助带孙子,男目前在沈租房等待期房竣工期间出现小三(不止一个)。其中一小三前天电话,通知在大连的妻子,要和此男人结婚,希望其离婚。其中,还询问过男人目前住的房子是男人的财产还是租的房子。也提出此男人肯定不止一个小三。电话内容已录音。
大连的妻子极为伤心,欲离婚。因为之前卖掉的在沈原有房产的全款(97万),除了购买新房产的钱(57万),全部由此男人消费(其中更多的共同财产这里没提,只提到了房子的钱)。

补充:如果自行调节不和,需要上法庭,对女方有利的证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宽不一定容(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05-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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