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如果我在新部门刚刚开始工作的期间给公司项目的材料不小心搞多了
原则上是不应该赔偿的。赔偿是例外,有严格的限制,包括金额限制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你好,具体还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约定,还有当初你们签合同的约定。
看具体证据分析
你好,要看过错情况才能判定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