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户口迁出后,用盖有迁出章的原户口办理结婚手续是否有效?
户口迁出后,用盖有迁出章的原户口办理结婚手续是否有效? 户口迁出后,用盖有迁出章的原户口办理结婚手续是否有效?
详情:在办理结婚登记一个多月以后,由于双方缺乏了解发生纠纷。就到原办理结婚登记处来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说:“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去办理”。当时是男方托了民政局的熟人,(称自己的户口早已经迁址到石家庄)用的是已经迁出的无效户口办理的结婚登记,也就是说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就不是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这样的结婚证是否有效?如果无效该怎样解除或取消,民政局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nm(河北)
提问时间:2009-01-05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