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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个女孩网上以结婚为目的谈的,30多岁,领回家住了两次,发生关系了

认识个女孩网上以结婚为目的谈的,30多岁,领回家住了两次,发生关系了 认识个女孩网上以结婚为目的谈的,30多岁,领回家住了两次,发生关系了,后来一直有联系,直到女孩怀孕了,我想留,女孩想打掉,让我出钱,因为打胎发生争执,告我强奸,警察提取聊天记录,询问做笔录后,回家了,又过了20多天,警察联系想让我赔偿女方,我出1万,女方拒绝不满意,警察又联系我做辨认人员签字和辨认笔录签字,又回家了,想知道做完辨认笔录接下来会怎么样处理,因为是网上谈的又刚认识为了安全,一开始说了个假名字,后来女方没问我也没说,打算谈谈以后说,因为打胎的事,又被女方告强奸,这个假名字会被影响为强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231130bIG(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23-11-3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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