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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载(徐女)发生追尾碰撞
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载(徐女)发生追尾碰撞 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载(徐女)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徐女受伤的道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驾驶非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徐某无责任。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之后李某随徐某到医院检查徐女健康状况,并支付检查费270元,检查结果徐女并无伤势。此情况下李某还需支付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23-11-09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