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性发生关系,然后视频被发到网站。我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他们是威不给钱就发亲朋好友,不要相信,可直接来电咨询
建议报警
报警处理
你好,你是不是遇到对方通过qq联系你,然后引导你下载APP,再诱惑你进行视频聊天,聊天过程录屏,然后要求你转账,不然就以传播照片给通讯录的人为要挟。 其实在你下载APP的时候,对方就已经通过该APP获取了你的通讯录,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盲目操作,你一旦操作不当,视频被发出去那就麻烦了。先不要转账,避免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遇到以上情况,本律师有一套完美的处理措施,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可点击我头像联系本律师帮你。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建议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建议报警
如需网上报案请查看本律师简介。这类事件需要一套正确的应对处理办法,需要具体给你分析讲解,并想办法规避以后的风险和危害,本律师有较多经验,曾经帮助过很多人处理相关事件。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不要相信
你好,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如果是对方发的,你可能被套路了
需要核实的
这个属于传播淫秽视频罪的,需要坐牢的 。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报警处理
可以起诉状告侵权
保持缄默,别人看到你也不知道是你啊
您好!建议您报警处理。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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