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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晚上好,我今年八月底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到一家企业上班
各位律师晚上好,我今年八月底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到一家企业上班 各位律师晚上好,我今年八月底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到一家企业上班,但是考勤和工作安排都受用工企业管理 ,合同是和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的约定18元一小时,由于用工单位企业工作安排极不合理,有时从早上八点上班到凌晨四点下班 ,而且也没有缴纳社保,所以我辞职了,辞职原因也是这样写的,目前企业通知我九月份由于我没有在钉钉APP上提交月考勤,用工单位通知我加班时间延迟到十一月份发放,我拒绝接受,我的问题是像我这种情形,八小时之外的上班时间是按照18小时计算还是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还有就是我能否发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且要求企业支付高温补贴和经济补偿金?或者只能向人力资源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230812psC(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23-10-1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