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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柀占用如何维权

土地柀占用如何维权 我们是湖南省桃源县双渓口乡茶元村二组村民,现有人口105人,1996年,双渓口乡人民政府为发展小城镇建设,占用我組耕地6,6亩修建围城公路,当时只核减农业税,未给予任向经济补偿,也未与我组签订任何协议,现在我组人平耕地不到0,5亩,我组是否可以要求双渓口乡人民政府按照我国征用农民耕地标准进行补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我要诉(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3-05-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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