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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原甲房开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房开公司。在此之前本人向甲房开购买了一个车位,有发票合同证明

原甲房开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房开公司。在此之前本人向甲房开购买了一个车位,有发票合同证明 原甲房开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房开公司。在此之前本人向甲房开购买了一个车位,有发票合同证明。但甲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公司后,乙公司不承认本人对该车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给出理由是:在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业务期间,小区张贴公告(仅此而已)通知业主进行发票更换,意在将业主对车位的购买发票将甲公司之名更换为乙公司。但通知不当。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23-08-31 15: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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