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是以结婚为前提谈的恋爱,谈了2年多了,在此期间男方多次给女方将近万元的金项链,三金
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解决, 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您好,谈恋爱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可以起诉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您好, 详细解答
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可以起诉要回!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您好,若无明确约定是赠与,您可以主张退回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维权 ;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微信手机同步)。
要看双方证据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