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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工资问题

劳动工资问题 我只一名在校大学生,想要在暑假体验一下社会。于是我在我家的喜家得饺子馆(宝泉岭分店)做服务员,但当我做到第四天的时候突然生病,于是在家休息了两天,但就在我休息的两天里,他家没有经我同意,又另聘服务员,单方结束我的工作,同时并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发放工资,他事先规定我没有使用期,我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他不给我发放工资是否合理?是否侵犯了我的自身利益?我是否应追回我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JR5638(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3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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