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简单咨询

我与对方于2023年2月26日确定恋爱关系,在6月12日时问询了对方意见后本人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

我与对方于2023年2月26日确定恋爱关系,在6月12日时问询了对方意见后本人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 我与对方于2023年2月26日确定恋爱关系,在6月12日时问询了对方意见后本人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均为本人所付,后7月2日对方提出因其工作原因无法到演唱会,本人告知对方演唱会门票是电子票绑定了对方信息且已无法转送,对方说了解并说再议,中间并未联系本人并于7月4日提出分手,后7月8日本人提出能否将对方有效证件寄出给本人,本人携带自己朋友去看演唱会,就不要对方将演唱会门票费用给本人了,对方已然答应,后并未联系,7月17日开始本人连续催促其将有效证件寄出,对方在7月19日答复称其不在家后,再也不于本人交流,本人连续打电话发信息都不回复,本人让其将自己的那份演唱会门票费用归还,是否属于正当权益,如果因此走诉讼程序,是否能够成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23-08-01 08:44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