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盗用身份证走私,贩毒,本人因为受伤一直在家修养!忽然来了一张法院传票!
被人盗用身份证走私,贩毒,本人因为受伤一直在家修养!忽然来了一张法院传票! 我母亲今年49岁,在年前三天因为和我继父吵架导致受伤祝愿了,半个月才出院,右手的手筋和大动脉受伤,至今到今日还在家修养,一直和我12岁的妹妹在一起,不能干重活,生活还算可以,因为我姨和舅多,隔三差五就送点吃的用的或者是钱,一直这样维持到现在,可就在昨天突然法院来了一张传票,说我母亲在今年3月15日在天津办了张银行卡,走私,洗钱,贩毒,200多万钱流动到了国外不知去向,资料上确实是我母亲的身份证办的卡,我母亲也说是,可不是她办的,她根本就没去过天津,从住院到出院一直在家修养,我家亲戚邻居朋友,都可以证明,可天津的警察打电话问我母亲,他们不相信,我母亲的身份证没丢过,身份证复印件在律师那,医院那,还有他们的县里都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天津,还把我母亲告了,难道他们抓不到人就拿我母亲当主犯去判刑或刑拘么?我只想知道现在我和我的家人该怎么做,我怕他们把我母亲抓起来!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如儿(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3-05-1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