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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已有5年,且有小孩,因性格不合离婚,男方不给予女方对小孩的监护权但还要抚养费,且还要女方支付结婚

结婚已有5年,且有小孩,因性格不合离婚,男方不给予女方对小孩的监护权但还要抚养费,且还要女方支付结婚 结婚已有5年,,因性格不合,多次闹离婚,男方家在市区。 
1、男方不给予女方对小孩的监护权但还要抚养费;
 2、男方还要女方支付结婚费用5万元。
请问对于上面两条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谢谢!
如果庭下双方协商不了,该怎样处理?如果走法律程序有哪些流程,以及要准备什么资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zxun(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3-05-19 22: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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