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简单咨询

我们是湛江吴川人。5月6日,我们将病重的父亲从广东

我们是湛江吴川人。5月6日,我们将病重的父亲从广东 我们是湛江吴川人。5月6日,我们将病重的父亲从广东xx医院(以下简称附院)重症室转运回吴川xx医院,拟继续治疗,其间经历疑遭受黑色产业链侵害。第一,在我们向附院提出转院要求,并询问院方有无救护车护送,在得到明确答复说没有让我们自己联系院外救护车后,短短20分钟内就有两拔电话打给我们,说是专业做医疗转运的,问我们是否需要救护车,而且对们的情况很了解。我们在这里严正声明,我们的联系方式只登记在附院,绝无主动外泄,很明显附院内部有人与院外救护车存在利益合作关系。第二,5月8日我们重回附院,向我父亲的主治医生详细了解当时医院与院外救护车的交接情况,情况令人震惊,院外救护车并未按照主治医生的医嘱进行操作,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该救护车人员蓄意违规操作,加速病人死亡,以谋求利益最大化。救护车上除了司机、护士、医生,竟然还配备了一个专门做后事的,连寿衣也准备好了,这些是另外收费的项目,且价格高昂。而在病人死亡后,司机坐地起价,将车费足足抬高一倍。上述所反映问题,不知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23-06-26 15: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