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生违反精神卫生法该怎么办?
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生违反精神卫生法该怎么办? 由于女友家人反对我和她的婚事,我的女友今年四月份服了大量安眠药自杀,后来被家人送到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七层妇女儿童科救治。治疗一个月后女友病情有所好转,想要出院,但主治医生不允许女友出院,仍然要封闭治疗。女友对我说:“医生每天都要逼他吃很多抗精神药物,把她当试验品一样对待,吃了抗精神药物后变得有些痴痴呆呆。女友想转院治疗,医生也不允许,而女友的父母也是对医生言听计从。
前段时间,女友有两次想要撞墙自杀,后来被护士阻止而绑在床上。女友说在医院自杀的原因是在医院得不到自由,处处被限制,病人和医生都对她不太友好,在医院内心恐慌难受,所以才会想到自杀。我相信大家可以理解一个人失去自由的痛苦,更何况是在精神病院与那么多不正常的人相处。而我也知道,现今社会的确有个别没有医德的医生,为了赚钱会给病人乱开药,并且不让病人出院。
今年5月1日施行的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对精神病人要施行自愿住院治疗。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医疗机构认为前两款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
女友在我的劝阻下,目前已经没有自杀意识和行为,两次探望,发觉女友思维都很正常,但主治医生仍然不允许女友出院,这种行为是否已经触犯精神卫生法。现在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有通讯自由,但我到医院探望女友两次后,医院便不允许我探望女友,说女友的家人交待过,不允许我探望她,甚至连电话都不允许我打,但女友本身希望我探望她。我去了两次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里边有的医生和护士态度真的很差劲,他们根本没把病人当回事,他们根本称不上是白衣天使,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里边的病人想打个电话他们都不允许,他们没有用心去呵护病人,反而对病人呼呼喝喝。作为一个治病救人的医者,他们的良心哪去了?不需要住院的病人他们也要求病人住院治疗,而且尽量开最贵的药给你吃,蒙骗病人的家属,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以上现象只是个别,不代表全部。我希望云南精神卫生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好好整顿一下这种歪风邪气,希望医院也能成为病人温馨的家。
我真诚请求专业人士帮我想个办法,遇到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确保女友的人生自由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魔幻天子剑(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5-19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