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未设路障,造成交通事故
实际施工人和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要求主管部门提供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相关信息,由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要求主管部门提供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相关信息,由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先找施工方.
实际施工人与路政管理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施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你好,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