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同事7点20左右到家,把笔记本电脑忘在车棚的电动车旁边,8点左右发现,到车棚发现笔记本已经没了,并
我同事7点20左右到家,把笔记本电脑忘在车棚的电动车旁边,8点左右发现,到车棚发现笔记本已经没了,并 我同事7点20左右到家,把笔记本电脑忘在车棚的电动车旁边,8点左右发现,到车棚发现笔记本已经没了,并且电动车被移动过,随后报警,警察询问得知在我同事走后,只有一个人来存过车,并且与看车棚的人相识,这个存车人说没有注意到,把车放好了就匆匆走了。(注:车棚的光线很暗,笔记本包是黑色的,不走到跟前之注意不到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ibei(天津)
提问时间:2009-01-05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