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夫妻挑衅,案件类型:殴打,专家如何见解?
夫妻挑衅,案件类型:殴打,专家如何见解? 2010月7月29日,我开车下班回家,路上有辆小汽车要强行变道,我没给他变,后来男的追上来(车上是一对夫妻),女的头从副驾驶冲到驾驶员车窗谩骂我,我开车超过他后一直开在他前面,后来路口遇到红灯,两辆车停下,夫妻俩还在谩骂,我没答理,女的扔番茄砸在我车窗上还是一直谩骂,男的下来站在他车前手指我叫我出来,我忍不住下去了。下去后,两人直接抱在一起,接下来对方先甩掉了我的眼镜,我接着一拳打在他脸上,他口腔内面孔肉被我打出血了,血流的蛮厉害的(半件衬衫上都是血),对方妻子见状上来帮他打我,撕破我的衣服,我一甩手打到了眼角,眼角后来淤青肿了;我被他们身上多处抓伤,(验伤是轻微伤),对方好像也是轻微伤。后来对方告诉我男的嘴里缝了13针,(意思上我不给钱就要报刑事案,说我伤害人身罪),我也不是很清楚,后来双方私下见面一次,说当天看了3000块,说要预付5000元医药费,我们后给他们了。案件还处于待处理的状态。
验伤单上“案件类型:殴打”,请问专家像这样的情况,他们伤重点,我伤轻点,他们先挑衅我,砸我玻璃,喊我出来,也不是我先动手,对方先甩了我的眼镜,就是后来我挥了一拳是挺重的(这个我自己知道的),请问我该如何是好?另外,民警会怎么处理我们双方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y840……(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07-30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