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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本人在甲方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六个月,签订过就业协议和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有

本人在甲方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六个月,签订过就业协议和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有 本人在甲方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六个月,签订过就业协议和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有一条写着:“实习期限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实习期为三个月,目前已经成为甲方公司正式员工,但到目前为止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请问甲方公司做法是否正确,本人有没有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30404GV(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23-04-04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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