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迁让纠纷
房屋迁让纠纷 我是扬州市居民,我家有一处公房是14年前已1100元从邻居毛某手里买的,一直未更名,当时写了一份协议毛某的外甥作为中间人在协议上签了名,毛某当场交了房产证(即房产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该租赁协议是1999年1月到2001年12月即止,从1999年开始一直是我家在里面居住并交付房租,十几年过去了,该协议丢失,现在原房主来进行索要,并不承认拿过我家的钱,我一直交的房租毛某称是代缴,请问法院如果受理,该怎么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烟雨濛濛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3-05-18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