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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退房后房东继续以屋内损坏为由扣除押金怎么办

退房后房东继续以屋内损坏为由扣除押金怎么办 房东验收退房时已经以垫子污垢为由扣除80元押金,却在退房第二天继续以赔偿屋门把手松动损坏为由再次扣除押金,我已经在前一天退房时搬走,退房前两个月我一直没有住在出租房,且房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我损坏就扣除押金,退房时押金有分期退还合同,一共420元,分四期,第一期已经退还,第二期只退还50元并告知我剩余押金要我赔偿他屋门损失。她是否构成违约?我是否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房东一次性退还给我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64455……(北京)
提问时间:2023-04-0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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