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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今年结婚,男方给彩礼16.8,女方父母要求女方给10w留给养妹妹和弟弟

今年结婚,男方给彩礼16.8,女方父母要求女方给10w留给养妹妹和弟弟 今年结婚,男方给彩礼16.8,女方父母要求女方给10w留给养妹妹和弟弟,但是女方父母今年43岁,有车有房无房贷无车贷。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婚姻为由索取财务,所以16.8是婆婆打给女方的见面礼或者说是生育保险金,不是彩礼,但女方父母说女方必须要给10w才同意两人结婚,否则就去闹婚礼。
想请问一下,可以将这10w块钱作为赡养费给予吗,是不是以后都不用给赡养费了,女方工资2617/月,女方父母有包含女方在内三个小孩妹妹十三岁,弟弟三岁,父母均43岁,可以起草一份协议证明10w是赡养费吗,具有法律效力吗,并且女方不承担支付弟弟妹妹的任何费用,如果可以的话10w赡养费是具体多少年,以后还要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郑(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23-03-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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